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工程项目承发包的一种方式,它的最大特点是通过招标,让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竞争,以较低的价格、最优的质量承诺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。从我国近20年的实践来看,招标方式对于约束交易者行为,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保障国有资金有效使用,使投标者改进企业管理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,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当前,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,招标投标推行的力度不够;程序不规范、做法不统一;搞假招标甚至搞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比较多;政企不分、行政干预太多,搞地方和部门保护等。这些问题亟待通过立法来解决。与此同时,经过多年的实践,积累了不少经验,需要上升为法律规范。制定招标投标法,推行招标投标制度,规范招标投标行为,不仅十分必要,而且也具备了立法基础和条件。招标投标法的实质,是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,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招标投标活动,使先进的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,落后的生产力得以淘汰,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实行招标投标法将改变传统的直接采购和行政分配方式,这是我国交易方式的重大改革,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,是将我国市场竞争规则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重要步骤,是政府在投资管理上迈向市场经济的又一里程碑。它的颁布,对于规范投融资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,保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采购质量,保证项目质量,降低项目成本,提高项目经济效益,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。